无业男子尹某假扮富二代,先后跟多名女子“谈情说爱”并骗取上百万元(此前报道)。日前,此案有了新进展,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尹某获刑12年。

“富二代”诈骗10名女子,一审获刑12年!  第1张

▲尹某被南宁警方抓获。资料图片

法院经审理查明

2018年8月至2022年8月,1998年出生的尹某为骗取女性钱款,在个人微博平台上发布冲浪、游艇、豪车、出入高档场所等相关内容,虚设 “富二代” 身份。

之后,尹某先后通过微博、微信等社交平台结识陆女士等10人,并与她们交往。

在取得陆女士等人信任后,尹某通过虚构其投资酒吧、偿还房贷、发放工人工资等事由,以借款为名,分别骗取陆女士等10人共计133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消费。

法院认为

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款项133万余元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公诉机关指控尹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。

尹某及辩护人关于尹某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、辩护意见,与查明事实不符,不予采纳。

近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

判处尹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

责令尹某退赔陆女士等10人共133万余元。

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,尹某不服一审判决,目前已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来源:南国早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