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伤残鉴定机构的指定问题,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。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?伤残鉴定是指对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,其范围包括交通事故、工伤事故、意外伤害、斗殴等引起的损伤。通常情况下,司法部门(如交警队、派出所)会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相应的鉴定。具体而言,有以下几种情况:

·1、如果通过司法程序进行鉴定,应该由组织双方协商选择鉴定机构,再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

·2、对于诉讼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,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,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进行鉴定,再委托具备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。鉴定机构不会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鉴定。

·3、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,伤残鉴定应该在组织下,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。鉴定机构会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》等国家标准,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评判,并出具鉴定报告。

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?  第1张

在不构成伤残的情况下,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进行鉴定,即医疗机构应当出具休息时间、营养和护理时间的建议,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受伤人员误工时间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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